一、申请条件
凡在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国科大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须获得母校推免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备案。
2.热爱科学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3.诚实守信,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所学专业主干课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5.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申请和接收程序
(一)提出申请
预计能在所就读高等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查阅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上报名”→“推免申请系统”提出网上申请(网址:http://admission.ucas.edu.cn或http://admission.ucas.ac.cn)。
工程热物理研究所推免生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8日。
(二)填写、提交材料
推荐免试申请者通过国科大招生信息网推荐免试申请系统初步报名后,如获得面试通知,报到时还需提交如下材料:
必须提供材料:
1.《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申请表》,申请表可以通过在线报名系统中的报表途径打印并签字。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3.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4.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自愿提供材料: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推荐书需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得提供处于投稿、审稿等阶段尚未公开发表的论文)、所获专利或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三)初审
我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分批通知初审合格者来我所进行复试、体检,并择优录取。我所招收推免生复试时间一般在九月下旬前后,10月份根据已招收推免生情况决定是否安排复试,复试前会提前3-5天以Email、短信或电话等方式提前通知到每一位有面试资格的同学具体复试时间,请务必保证填写的Email和电话正确,同时请关注工程热物理所研究生教育网页:http://www.iet.cas.cn/yjsbsh/yjsbshsszs/。
(四)考核和体检
1.我所将组织考核小组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和体检,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及体检。
2.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方式请及时关注我所网页通知。具体复试办法参见我所研究生教育网页。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4.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要核查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特别是本科所学专业必修课成绩,又要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
5.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6.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须在研究所或院系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 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五)拟录取
1.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所有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或直博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与我所互动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此后,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或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原有的推免拟接受资格自动失效。
3.录取层次(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录取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录取专业等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后期各工作阶段不得改变。
4.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5.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6.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与拟录取的统考生一起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其他
1.2018年我所可招收直博生。直博生从获得学术型推荐免试外推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直接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
2.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3.本简章未尽报考事宜,请参看《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11号工程热物理研究所教育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 陈老师
邮 编:100190
电 话:010-62555952
网 址:http://www.iet.cas.cn/yjsbsh/yjsbshsszs/
E-mail:edu@iet.cn
附件1:工程热物理研究所2018年硕士推免生专业目录
附件2:工程热物理研究所2018年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3:专家推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