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校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实验室、在所全体研究生: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依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规定(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开展2019-2020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工作的组织
1、各类优秀学生候选人均应在本人同意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举或测评的方式产生。
2、“三好学生”的评选由各实验室按照在所学生人数的比例推选(各实验室分配见附表);“三好学生标兵”从实验室评选的三好学生名单中产生,每个实验室最多可推选1位“三好学生标兵”并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每个实验室可推选1位“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优秀毕业生”应为2020-2021学年之前曾获评过“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2021年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
3、正在参加2020-2021学年集中教学的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由校部各院系组织评优,不参加所内优秀学生评选。
4、2020-2021年所内学生干部可以参加“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由评审组评选产生,“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且不占用各实验室名额。
二、 推选程序、推选时间和方式
1、拟申请的研究生填写《工程热物理研究所优秀学生评选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电子签名)提交到实验室,各实验室可自行安排时间节点,但应留出充裕时间组织评审。
2、参加“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研究生,在4月14日前将《工程热物理研究所优秀学生评选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电子签名)直接提交到教育办公室。
3、各实验室评选,在4月20日之前报送纸制版和电子版“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中国科学院大学“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附件2)、《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1)。
相关评选条例请参考《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附件4)。另,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含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请各实验室高度重视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各实验室如有需要了解往年数据的,可以和教育办联系。
三、研究所评选名额
2020-2021学年研究所共可推荐“三好学生”43人,“三好学生标兵”3人,“优秀学生干部”6人,“优秀毕业生”3人。
联系人:杨远智 联系邮箱:yangyz@iet.cn
联系电话:82543117
人事教育处 教育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
附表:各实验室推选“三好学生”人数
实验室名称 |
三好学生人数 |
国家能源风电叶片研发(实验)中心 |
4 |
能源动力研究中心 |
4 |
轻型动力实验室 |
6 |
循环流化床实验室 |
6 |
分布式供能与可再生能源实验室 |
5 |
储能研发中心 |
7 |
传热传质研究中心 |
4 |
先进燃气轮机实验室 |
4 |
无人飞行器实验室 |
1 |
新技术实验室(筹) |
2 |